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46号)要求,服务“技能兴鲁”百万工匠培育行动,进一步提升主考专业考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和综合职业素养,我校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决定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部分课程设置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调整方案
本次调整秉持“强化实践、注重能力”的原则,将部分理论课程优化为实践类课程,以更好地适应新时代财会人才能力要求。
主考 学校 |
专业 名称 |
调整前课程 |
调整后课程 |
代码 |
名称 |
学分 |
代码 |
名称 |
学分 |
山东财经大学 |
会计学(专升本)、财务管理(专升本) |
14159 |
商业伦理与企业社会责任 |
6 |
10625 |
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实践) |
4 |
14033 |
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
5 |
14034 |
内部审计(实践) |
5 |
二、调整要求
(一)执行时间
2026年11月30日前,考生可自主选择调整前课程或调整后课程报考;2026年12月1日后,考生须按调整后的课程报考。
(二)学分顶替
1.已通过调整前课程的考生,其所获学分可直接替代调整后对应课程学分,无需重新报考。
2.根据《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自考委〔2023〕4号),原用于替代调整前课程的学分,可继续替代调整后相应课程学分。
请各助学单位务必将本通知精神及时、准确地传达到每位相关考生,做好政策解读与报考指导。调整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院自考部联系,确保课程调整平稳有序实施。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