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点: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对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校外教学点、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进行评选和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一)山东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校外教学点
(二)山东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奖
(三)山东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办学组织奖
(四)山东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
(五)山东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教师
二、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名额
(一)山东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校外教学点、教学管理奖、办学组织奖
1.评选范围
在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且年检合格的山东财经大学所属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
2.评选条件
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与学校签订的办学协议,执行学校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的规章制度。
⑵设点单位重视山东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关心和支持教学点工作。
⑶参评优秀教学点的单位应组织机构健全,办学条件、教学设施齐备,师资力量雄厚,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管理规范,工作得力,能够高质量完成教学点的招生、教学、学籍、考试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且具备较大的在校生规模。
⑷参评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奖的单位应能够严格按照学校规范完成本教学点所在区域的招生、收费、学籍管理、教学辅导等各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完成各项服务工作,为教师和学生创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条件;完成考试组织工作,考场建设规范,严肃考风、考纪。
⑸参评成人高等教育办学组织奖的单位应能够严格按照学校招生工作部署,依法合规开展招生工作,注重维护学校形象和办学信誉;招生行为规范,诚信招生,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能够为学生提供比较完善的招生报考服务,组织较多生源。
3.名额
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校外教学点名额为10个,教学管理奖名额为4个、办学组织奖名额为3个。
(二)山东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
1.评选范围
山东财经大学所属教学点在聘从事成人高等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
2.评选条件
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和管理规定。
⑵具有全心全意为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⑶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勤奋敬业,注重效率,坚持原则,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合作精神,作风正派,成绩突出。
⑷严格遵守党纪、政纪、校纪,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勤政廉洁,不谋私利。
⑸连续2年以上从事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工作。
3.名额
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为23个,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山东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教师
1.评选范围
学校校本部及校外教学点成人高等教育授课教师、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2.评选条件
⑴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
⑵热爱成人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规律,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⑶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努力钻研教学业务。
⑷积极参与成人高等教育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资源质量较高;或连续2年以上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授课或进行毕业论文指导,效果较好。
3.名额
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教师名额为33个,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
1.各校外教学点根据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校外教学点、教学管理奖和办学组织奖的评选要求进行申报,可以申报多项。
2.各教学点根据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的评选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对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并予以公示。
(二)学校评审
1.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成人高等教育相关管理部门,按照通知中设定的评选条件,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对各教学点上报的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校外教学点、教学管理奖、办学组织奖、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推荐名单进行评议,拟定获奖名单。
2.继续教育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校外教学点、教学管理奖、办学组织奖、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名单,报学校批准,公示后行文进行表彰。
四、材料报送
(一)各教学点填写《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校外教学点、教学管理奖、办学组织奖审批表》(附件2)。
(二)推荐人选填写《山东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教师审批表》(附件4)。
(三)各教学点请于2025年6月1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以上材料报送至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考务部,电子版(PDF格式)发至邮箱:scesdufe@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李 冰 (0531)82617581
郭 军 (0531)82617580
五、奖励办法
对此次评选出的优秀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颁发奖牌、荣誉证书等。
附件:
1.山东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名额分配表
2.山东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校外教学点、教学管理奖、办学组织奖审批表
3.山东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4.山东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教师审批表
山东财经大学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