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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学费的公告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  撰稿人:  审核人:   访问量:4021   发布时间:2022-03-01

为促进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物价主管部门备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将在原有基础上做出适当调整。

1.我校省内成人高等教育学费调整以后的学费标准为: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为每年2800/生,法学、文学类专业为每年2600/生。

2.新的学费标准从2023级新生开始执行。

3.学生必须在每学年初按学校规定时间通过山东财经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自行交纳学费和教材费,其他交费方式一律无效;严禁各函授站(教学点)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个人代收代缴学生学费、教材费,一次性收取多年学费;如有未按本通知要求方式交费者,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学生自行承担,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违规收费的函授站(教学点)学校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函授站(教学点)资格。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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