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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办学工作的声明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  撰稿人:王晓红  审核人:郝向华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2-09-01


近日,网上出现个别冒用学校名义发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短视频虚假广告,其中提及“免试直招、不用考试、学制1.5年、学费1980元”等为违规不实宣传。为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正常招生秩序和办学声誉,现严正声明如下:

一、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专门办学管理机构,办公地点: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4号办公楼(地址:济南市舜耕路40号),学院官方网站为:http://sce.sdufe.edu.cn

二、我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学费按学年收取。学生本人必须按学校指定方式在“山东财经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自行缴纳学费、教材费等费用,学校不委托函授站(教学点)及任何其他机构、个人代收代缴费用。

三、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正式备案的函授站(教学点)须通过学院官方网站查询,除网站中所列函授站(教学点)外,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中介代理招生,请考生谨慎鉴别,防止上当。

未经我校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我校名义发布任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信息,开展任何形式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

四、对误导社会侵犯考生利益、损害学校声誉的各种违法行为,学校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考生到学校或者学校授权的函授站(教学点)报名咨询,也希望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如发现任何违规情况请及时向学校举报。

投诉电话:0531-8852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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