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现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冒用“山东财经大学”名义,虚假宣传与我校存在合作或获我校授权的CPA、CFA、税务师等培训项目。此类行为严重侵犯我校合法权益,损害学校声誉,极易误导社会公众及广大意向参训人员,现予以严正声明:继续教育学院代表学校开展的CPA、CFA、税务师等培训项目是经学校官方认证的合规培训单位,任何其他机构、个人均无权以山东财经大学名义开展招生、宣传等相关活动。
为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防范各类诈骗风险,现就相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明确正规收费渠道
参与我校官方培训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培训费及学校统一组织、认可的相关配套费用,均须通过山东财经大学官方支付平台缴纳,缴费后由学校财务处出具正式票据。我校从未授权任何个人、第三方机构收取相关费用,也不会通过个人或非官方渠道私下联系参训人员并收取费用。
二、警惕非官方账号风险
目前各类未经学校授权的社交账号、网络群组,如“表白墙”“新生群”“在校生论坛”等,均与我校无任何关联,切勿轻信此类渠道发布的培训相关信息。请广大意向参训人员、学生及家长提高辨别能力,仔细核实信息来源,谨防上当受骗。
三、严令禁止违规行为
严禁任何个人、中介或第三方机构擅自以山东财经大学名义收取培训费、咨询费,或做出“包过”等虚假承诺。凡声称与我校存在“内部渠道”“特殊合作”“独家授权”,并要求向个人账户、非学校对公账户转账缴费的行为,均属违规违法行为,亦可能是诈骗行为,请广大学员务必通过学校官方指定渠道核实项目信息并缴纳相关费用。
如发现冒用我校名义开展虚假培训宣传的违规行为,欢迎广大师生向我院举报监督。
学院监督电话:0531-82619082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