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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兼职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  撰稿人:周广艳  审核人:徐明春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6-01-25

各校外教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兼职教师聘任办法》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兼职教师聘任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面向各类学校在岗从教人员,以及与我校办学专业相匹配的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聘任类型

兼职辅导教师(含论文指导教师)

三、聘任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师德师风,热爱教育事业;

(二)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持有教师资格证或与所授课程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聘任程序

(一)材料提交

1.由校外教学点推荐人选,兼职教师本人填写《山东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兼职教师审批表》(附件1);

2.校外教学点将《山东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兼职教师审批表》《山东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兼职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与纸质盖章版,一并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

(二)审核聘任

1.继续教育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颁发聘书。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外教学点应结合学生规模及教学任务需求,严格遴选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的兼职教师。

(二)提交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须清晰完整,由本人签名确认,同时报送与纸质材料一致的PDF扫描件;

(三)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各校外教学点须对材料原件进行核验,经教学点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

(四)请于2026年1月28日-29日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联系人:周广艳,电话:0531-82617591

特此通知。

 

                               山东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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