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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东省2021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撰稿人:审核人: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1-09-06

 来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作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点击:85869 发布时间:2021-09-06

 原文网址:https://www.sdzk.cn/NewsInfo.aspx?NewsID=5562


各位考生:

2021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在即,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提示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做好考试准备

(一)考试时间:9月25日-27日。

(二)考生请于9月11日前通过健康山东服务号或爱山东、微信、支付宝等APP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考前,我院将对考生健康情况进行网上查验,考生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健康码。

(三)考生请于9月11日起每天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签署《健康情况声明书》(见附件)。每位考生每科目填写一张,在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交考点工作人员。

(四)考生请于9月16日9:00-27日18:00及时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提前准备考试规定证件,遵守考试要求。

(五)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实行两次安检制度,分别在考生进入封闭区和考场时进行考试有关证件和违禁物品检查。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注意。

请考生妥善安置自己的物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避免因本人违反规定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的后果。

(六)请按照准考证显示的考点地址,提前熟悉考点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合理安排交通工具,科学规划行程路线,注意食宿卫生安全,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准备好考试规定证件、物品等。

二、做好个人防疫

(一)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

(二)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等的,不允许进考点参加考试。

(三)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时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配合进行身份验证,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五)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距离。

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考试

(一)对于在考试中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请各位考生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不要轻信不法分子散布的“助考”信息,防止上当受骗。如发现涉考违法行为,请及时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62757)。

(二)为规范考试管理,确保公平公正,请各位考生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健康情况声明书 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doc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9月6日